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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博弈与渐进:民办基础教育三十年
    来源:www.ynmnjy.com发布时间:2018年08月25日
    博弈与渐进:民办基础教育三十年
    龚华
    我国民办教育的复苏与发展可以说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。改革开放初期的民办基础教育,整体处于弱小的状态,政府“没政策、没文件”;学校或挂或靠,鲜有独立校园;办学理念、目标不明确;短期培训成为主流;没影响,没名气,很少有学校留在人们记忆深处。在互联网上能够查到的最早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,是1985年成立的浙江安吉上墅私立高中,距改革开放初期也过去了七八年时间。从1992年起,民办基础教育开始蓬勃崛兴,标志性的事件是私立四川都江堰光亚小学的成立,代表性的特征有:独立校园和公开标价;股份制和时尚的办学理念;学校成立“逼”着政府给了“政策和文件”;高收费、寄宿制、强调英语和计算机以适应全球化趋势,呼应着改革开放先富起来的人们朦胧而原始的优质教育请诉求;具有强烈示范效应。光亚学校出现后的第二年,全国各地私立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,3年间增至万所,并产生了一批叫得响的学校,例如英豪、碧桂园、南洋等;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一场“资源再分配”的风暴,高出内地学校几倍的收入,使内部公立学校成千上万的的教师“孔雀东南飞”。
    通观30年的民办基础教育,博弈与渐进,是30年来贯穿始终的主旋律。30年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历史,是一部在较量和博弈中缓慢前行的历史;而且,这场持续了30年的博弈,从一开始就是摆在桌面上的明争暗斗,“暗战”的成分极小。
    一、争争吵吵30年
    社会历史语境下的博弈,,往往是从人观念的碰撞开始的,民办基础教育领域也不例外,这场旷日持久的“口水战”至今没有停息的迹象,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。
    首先是“贵族与平民”之争。民办学校就是“贵族学校”的印象,至今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,挥之不去。1992年,光亚学校招生广告上本应为一年4200元的学费,被误印成42000元,广告一出,舆论哗然,媒体定性:成都有了一所贵族学校!这多加了一个零,或许就是“贵族学校”印象的始作俑者。1993年,刚刚成立的广州英豪学校(当时称中华英豪学校)率先在全国推出教育储备金制度,被称作第一家民办贵族学校。随后,各家民办学校纷起仿效,家长一次拿出二三十万学费的“豪举”,进一步强化着人们“贵族学校”的印象。漂亮的校园、豪华的设施、穿戴整齐雅致的学生、坐着奔驰车出门办事的职员,再加上一些民办学校虚火上升,动辄以“东方的伊顿”自居(伊顿公学是英国最著名的贵族学校),凡此种种,都在为这种印象推波助澜。
    时至今日,“贵族学校”的称谓,仍然是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的,民办学校30年来种种不利的生存际遇,或许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源头。今天关于教育公平的争论,还是这个源头的延续并且上升到更高的层次,涉及到社会财富分配和社会阶层划分这些深及骨髓的东西。一些民办学校从虚火上升中回过神来,意识到“贵族学校”提法不妥,纷纷开始漂白自己:我们不是贵族学校!这是第一次正式的博弈,尽管力量悬殊。后来涌现的一些打工子弟学校,因其强大的平民性,被社会赋予了好感和关怀,也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“民办学校就是贵族学校”的印象。但是,孽根已经种下,来路注定沧桑。
    其次是“补充还是组成部分”之争。说白了这是一种名分之争。民办学校要正名,不愿扮演无名无分、可有可无的角色,它要努力融入到主流的教育渠道,在框架内占据一席之地,拥有自己的话语权。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期民办学校自身问题成堆,社会一直不肯给它正名,认为民办学校也就是“游击队”罢了,小打小闹,补充补充,有你不多,没你不少。这种争吵持续了5年,1997年国务院颁布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,第一次明确承认“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”,一锤定音,这场争吵才算稍有平息。
    再次是 “ 公益性和营利性”之争。这个问题是那样的敏感和触及灵魂,争吵了30年之后,还是没有哪一方哑火,还是那样的高分贝。这个问题的实质,就是投资办学要不要回报的问题。民办学校理直气壮地说:不允许有合理回报,我还投资干什么?再说了,不少公办学校的“暗中盈利”还少吗?只强调社会效益,何来办学的积极性?反对派坚持认为,所谓合理回报,本质上就是盈利,直接违背《教育法》关于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”的规定;取得合理回报,不能促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,实践中已经有一些人靠向银行贷款办学,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办学,个人并没有投入多少,却积累了上亿元的资产,是暴利行业;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主要从精神上引导他们多奉献和回报社会;如果一定要取得合理回报,也应该由政府用物质的“奖励”代替“自取”。这场争论直接导致了立法的摇摆和不明朗。
    如果说,上述种种观念上的博弃,是民办学校和整个社会的对阵,那么,在民办学校内部,也有一场更猛烈的博弃,这就是对“名校办民校”的口诛笔伐,其激烈程度,一点也不亚于民办高等教育领域对“独立学院”的声讨。
    所谓“名校办民校”,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称谓,有的叫“改制学校”,有的叫 “官办私立”,有的叫“公参民”,有的把“国有民办”也纳入了这个范畴。不管哪一种叫法,都有这几个特点:校舍是政府投资建造,或者干脆就是“校中校”,一个校园,两块牌子,两种体制;师资就是公办学校的教师,这边上了那边上;品牌是公立的重点名牌学校的品牌;收费远远高于公立学校。对于“名校办民校”,公办名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大都持肯定态度,认为它是强强联合,拓宽了教育投入渠道,在国家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。一般中小学和纯民办学校则极力反对,认为“名校办民校”是“假民办”,变相突破一费制,直接加重受教育者负担;盲目圈地,见钱眼红,破坏教育和教师形象;破坏公平竞争,摧毁真民办,使改革走回头路;助长择校风潮,加剧校际差距,破坏教育公平;造成国有资产流失,滋生教育腐败等等。
    二、磕磕碰碰30年
    观念上的争论,最后往往都要落到立法的层面。纵观民办教育30年的立法工作,因为流程倒置,先有“游戏”,再有“规则”,所以也不顺利,一路磕磕碰碰:游戏的赢家取得话语权,往往是规则的制定者和受益者;游戏的输家不甘心,不服气,天天闹着要修改“游戏规则”。
    民办教育领域先后出台过三部重要的法律法规:1997年颁布的 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、2002年颁布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。每一部法律法规,不仅在立法过程中一波三折,而且在颁布后,有的带来了更加激烈的争论和抵触情绪。对民办学校产权及合理回报等问题的回避、搁置和闪烁其词,是争论和抵触产生的主要根源。
    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规定: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;教育机构的积累,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,不得用于分配,不得用于校外投资;教育机构清算时,投入后,由审批机关统筹安排,用于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。这些规定,实质上是堵死了取得合理回报的路,投资人赚得再多,退出时也只能收回成本和利息,其余的充公,算是替国家打了几年工。
    2002年3月全国“两会”上,一份经过多年调研、数易其稿后定名为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法律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草案提出,允许民办教育举办者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;10月25日,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定:民办教育应坚持公益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“可以给予适当补偿”;10月底,由于关键问题意见不一,法律委员会建议“草案不交付表决”;12月28日,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匆匆通过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。立法过程中的一波三折和戏剧性,反映了思想领域的激烈交锋。
    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让民办教育举办者欢欣鼓舞其第51 条规定: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、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,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。但是,《促进法》只是给出了一些原则,留下了很大的法律空间。因而,人们对于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寄予了很大的希望。但是,舆论普遍认为,“条例”对民办学校“规范和限制有余,扶持和鼓励不足”。“促进法”中遗溜的问题如产权问题,条例依然回避、搁置;另一方面,条例中很多规定“捆住了民办学校的手足,扼杀了民办学校的活力”,例如,对取得合理回报的规则和程序相当严厉、繁琐,导致很多民办学校自愿放弃取得合理回报。最大的不满还表现在:条例为一直争论不休的“名校办民校”正式亮起了绿灯,一些人认为,促进法是“促进”的,条例却有“促退”之嫌。
    三、消消长长30 年
    30年来,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,都在对方的视野中扮演过“狼”的角色,都经受过“狼来了”的冲击,彼此之间的博弃,由来已久。
    从1992年开始,是公办学校惊呼“狼来了”。改革开放初期的民办学校在苦苦支撑了十几年之后,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突然发力,此后,迅速演化成烈火燎原之势,抢占公办学校地盘。在浙江广东等省,民办教育发展比较快的一些城市,民办学校甚至占据了当地教育的“半壁江山”。
    那时的民办学校,动辄占地几百亩,校园气派恢宏,整间的教室都是电脑、仪器,连天文台、观象仪这样的奢侈品,也被架上了高高的楼顶,看得公办学校眼睛都大了。所以那时很多民办学校把“优美的校园、先进的设备”和本来只是一根“拐杖”的英语、计算机都堂而皇之地写进了“办学特色”!什么是特色?特色就是别人没有的我有啊。今天看来是一场笑谈;当年却是一个普遍的现象。
    这还罢了,最要命的是民办学校的高工资,无论是内地的公办学校,还是南方的公办学校,比起南方的民办学校,教师的工资都要相差数倍。笔者至今记得14年前南下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数:2579.40 元,领到这笔钱后,多年拿惯了三四百元一个月的我还在傻乎乎地问老板:您是不是给错了?老板哈哈一笑,充满豪情地说,没错,下个月还要多。高工资的刺激,给当时的公办学校带来了巨大震荡,大批教师南下,有的学校甚至找不出一个人来教高三,只有从下面的初中教师中“破格”抽调。防范教师流失,成为公办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当务之急,一道道的金牌发下去:再不回来,就给你除名了! 也有一些公办学校不那么急着催教师回来,因为南下教师的财政工资还是拨到了学校,学校就乐得有人往小金库里存钱。公办学校在那个时候的无序和失控,基本上是“狼来了”的善花恶果。
    势易时移,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现在,轮到民办学校大呼“狼来了”。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和经济发展,内地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,公办学校在迅速收复失地,教师工资水涨船高,当年大批南下的教师开始撤退。在南方掘得了“第一桶”后重新回归主流,这还是幸运的;那些断掉了关系、割舍了退路的教师,进退两难,从而被迅速的“边缘化”,南方学校屡见不鲜的“民办油子”现象,很大程度上是这种边缘化的结果。如同广东的“民工荒”一样,时至今日,民办学校要想从内地招聘几个像样的教师,己经是难上加难了。
    再看南方的公办学校,更是脱胎换骨,今非昔比,颇有“王者归来”的风范。不仅规模扩张,遍地开花,挤得民办学校无处立锥;用纳税人的钱堆起来的设施设备,更是令当年因此而自豪的民办学校汗颜。如今,南方公立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,早就超过了最好的民办学校,而其综合福利优势和高稳定性,却是民办学校难望其项背的,进公校,成了民办学校教师的梦寐以求。公办学校规模扩张形成的师资缺口,一个渠道就是从办得比较好的民办学校挖补,现在是民办学校在承受着师资无序流动之痛。
    通观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3O年来的博弃,四个字可以概括:此消彼长。每一次消长的过程中,师资的争夺战、待遇的拉锯战在其间犬牙交错。
    四、生生死死30年
    民办基础教育30 年的发展历程,凤云变幻,波谲云诡;伴随着这个历程的,是各种办学体制、办学模式、制度安排的新鲜出炉或者朝夕幻灭,是民办学校自身的快速提升或者悄然出局。很多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:生死只在亡瞬间。
    在中国教育史上,从没有哪一个时代像30年来的民办教育一样,进行过如此众多、卓有成效的体制创新和模式创新。教育储备金制度、教育券制度、教育股份制、股份合作制;私人办学、集团办学、名校办民校;寄宿制、全封闭式、准军事化……人们耳熟能详的这些体制和模式,有的被淘汰了,例如广东英豪学校始创的教育储备金制度,给众多的民办学校创造过神话,也使神话迅速破灭。1999 年广东省叫停储备金制度后,遭遇挤兑狂潮的民办学校80%死了,成功转型的不到10家,有些当年一流的民办学校至今也没有恢复元气,甚至沦落为二流三流。有的备受争议,例如“名校办民校”,至今被看作“教育的怪胎”。有的至今还释放着耀眼的光芒,例如,浙江长兴的“教育券制度”,第一次使学生主动选择民办教育成为可能,成就了一段政府管理部门主动调节教育公平的佳话。
    不管是死去的还是存活的,这些体制和模式,代表着民办教育从业者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可贵探索和卓越贡献,都值得我们肃然起敬。
    民办学校自身的生死幻灭,也是30年来寻常的景观。2004 年,中国最大最早的民办基础教育集团——山西南洋教育集团宣告破产。拥有10000多名学生、2000 多名教师、总占地面积1800 亩、总资产13 亿的“巨无霸”,从出生到轰然倒下,前后也只用了10年时间。它的创始人任靖玺悲呼自己是走过了“十年炼狱”。至于那些也经历过炼狱;最后悄然出局的民办学校,更是多得无法统计。当年起步最早的光亚学校,没有顺理成章地成为民办教育的头牌,创始人卿光亚只能是付之一笑。当年名气最大的英豪学校,如今以6.5 亿的巨额投资和不到3000 学生的巨大落差,再一次引发人们的探究欲望。当年盛传,濒临破产的碧桂园因“教育地产”而起死回生,到5 周年庆典时,老掌门杨国强开始捧着-堆的钥匙发给教师:汽车的、房子的,看得人们眼热心跳;今天的新掌门杨惠研始以千亿资产的身价而一骑绝尘,跻身财富榜新首富,继之因在2008年的金融风暴中资产大幅缩水而跌出榜首之外……这些悲悲喜喜的掌故,编织着大一统格局下永远也看不到的传奇。
    民办基础教育三十年,是一个伟大时代的缩影。虽然“历史的车轮在兜转一圈之后重返原地”,今日民办基础教育举步维艰之情形;与30年前相仿佛,但是“眉宇间深藏智慧的荷马将苏醒过来”。今日的民办基础教育从业者,不乏自我审视,重新定位;不乏直面艰危,执戈而舞;不乏仰望崇高,击节而歌。坚韧、执着和博弈智慧的成熟,昭示着民办基础教育更加美好的未来。
    (来源《中国民办教育》2009年第1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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